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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童花费可申报

2011-4-24 10:18| 发布者: 清韵| 查看: 83927| 评论: 0|来自: 华人网

根据联邦国税局规定,如果家中有孩子,于申报2010年税务时,可为每位孩童申报不超过500元的孩童指定活动花费,作为抵税额。符合这项抵税额的条件,包括课程或计画必须是持续性质的(至少连续8周,如为营队则至少必须连续5日)、要有专人监督、需适合孩童等。另外,联邦孩童活动抵税额(Federal Children's Fitness Tax Credit)及安省孩童活动抵税额(Ontario Children's Activity Tax Cridit)允许下列活动费用抵税:残疾青少年健康调适活动、有氧运动、羽毛球、冰球、棒球、篮球、骑单车、冰壶、花式溜冰、足球、高尔夫球、体操、马术、空手道、跆拳道、长曲棍球、赛跑、滑雪、滑板滑雪、游泳、网球、越野、排球、水球等项目。此外,额外的团体或指导活动,只要是符合安省孩童活动抵税额条件,费用也同样可报税。

依照税法,孩童活动花费的申报,最多不得超过500元,每位16岁以下的孩童最多可退回50元;至于家中如有18岁以下的残疾孩童参加符合抵税条件的课程,则最多每位可退回100元,政府每年会视情况调整是项经费。要申报安省孩童活动抵税额的民众,必须在2010年底最后一日仍是安省居民,并于2010年为自己或配偶的孩子,报名登记合格的活动。申报人必须填写每年收入退税表格,该项表格名为ON479。

来源:世界新闻网-多伦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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