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报/多伦多法庭的交通告票个案积压情况日趋严重,司机现时在多市接到交通告票,可能排期长达一年时间才上庭。被起诉的司机虽因此而要多花点耐性等候,但排期愈久却对司机愈有利,皆因轮候时间如过长,告票会有较大机会获撤销,法庭的积压问题无形中会让接告票者得益。 根据多市市府法庭服务处(Toronto Court Services)向本报提供的数字,多市法庭去年共处理62.5万项交通起诉,当中约半数要求上庭。以此数字计算,市内3个处理交通告票的法庭,即是平均每个办公日都要处理逾1200宗要求上庭的个案。 3法庭1日处理1200个案 多市市府法庭服务处总监兰德尔(Barry Randall)在接受本报访问时不讳言,多市目前正面对交通告票严重积压问题,现时排期上庭可会用上一年时间。然而,如涉及车祸或街头赛车等较严重的起诉,则会被「优先」处理,排期是会较快一些。 多市法庭目前并没设晚间法庭,虽有周六的服务,但仅限于解决不用上庭的个案。所有要求上庭,要见检控官及治安法官的个案,都必须要在周一至周五处理。 一名有逾10年交通法庭经验的法律顾问向本报称,多市现时的交通法庭制度很有问题,取消晚间法庭是错误的做法,而不会审案的周六法庭,也等同虚设。法庭只能把大量个案挤在同一时间,往往要在2小时内处理多达30宗个案,而缺乏治安法官也是个问题。 他说,位于市中心的旧市政厅法院最为繁忙,已荒谬至是让被告或他们的法律代表,在审讯室外排队轮候会见检控官。检控官被迫要在很短时间内作出最多的判罪,难有足够时间向被告就控罪多作解释,这对被告也有欠公允。 兰德尔指出,法庭是希望告票尽量在庭外解决,以助加快整个法庭程序。检控官会在上庭前先跟被告会面,看看是否能不用上庭而把告票解决。 他不讳言,如告票排期超过1年,有些是会被撤销的,检控官有这个权力,但这仅限于案情不严重的个案。 不过,aLegal Services Group的华裔法律顾问楼正(Jane Lou)向本报称,被撤销的起诉并不仅限于不严重的个案,譬如较严重的超速或不小心驾驶的个案也不例外。 楼正指出,监于有法例限制审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,因此如轮候上庭的时间过长,可用人权理由向法官提出撤销告票的申请(行内通称此申请为Charter motion)。 她说,告票排期时间愈长,获撤销的机会愈大。如审讯要延至2年或以上才进行,这显然不太合理,告票获撤销的机会大大提高。但如超过1年仅数个星期,则较难以此理由来作争辩。 楼正举例说,她曾接过一宗算严重(超速32公里、扣4分)的超速个案,其当事人是在2007年4月接到告票的,但却轮候了14个月、至翌年的6月才上庭,故她最后成功替其当事人申请撤销起诉。 她也曾接过有一个很严重、扣6分的不小心驾驶个案,由于其当事人要等上18个月才上庭,尽管检控官并不同意撤销起诉,但法官最终仍是撤销检控,同意候审时间过长有违人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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